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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 李登輝對中國政策的起點(19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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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美國與中國 1979 年 1 月 1 日建交,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日發表《告臺灣同胞書》,首次提出與「臺灣當局」就和平統一進行商談的呼籲,並宣布即日起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砲擊。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人民日報》,北京,1979 年 1 月 1 日,版 1。
[2]蔣經國於 1979 年 4 月 4 日在國民黨一次內部會議中首次提出。見中國國民黨中央大陸工作會編,《反擊共匪統戰參考資料彙編》(臺北市:編者,1987 年),頁 123。
[3]配合解除戒嚴,行政院長俞國華在 1987 年 7 月 16 日宣布解除臺灣人民赴香港、澳門的觀光申請限制,但是對於是否可以轉赴中國,態度仍舊不明。1987 年 10月 14 日國民黨中常會始通過臺灣居民赴大陸探親基本原則,並規劃自同年 11 月2 日起由臺灣紅十字總會受理相關申請。請參考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臺北巿: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0 年),頁 31-32。
[4]行政院在 1949 年 11 月 2 日將臺灣從《戒嚴法》所規範的「警戒地域」提升至「接戰地域」,參考「為行政院公文將全國包括海南島臺灣一併劃作接戰地域實施戒嚴一案已經立法院追認轉知照由」(1950 年 4 月 4 日),〈本省劃為接戰地域〉,《省級機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典藏號:0041910007575003。轉引自吳俊瑩,〈戒嚴體制下的臺灣(1949-1960s)〉,收入呂芳上主編,《戰後初期的臺灣(1945-1960s)》(臺北市:國史館,2015 年),頁 144。至於現實面,1949 年 10 月 25 日爆發的金門古寧頭戰役,可視為統轄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的東南軍政長官已將臺灣捲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戰爭狀態中。
[5]有關中華民國在亞銀會籍被迫改名事件,詳情見李福鐘,《臺灣全志 ‧ 卷七 ‧外交志 ‧ 國際組織篇》(南投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5 年),頁 179-181。
[6]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35。
[7]有關央行總裁張繼正代表出席 1988 年亞銀年會事件過程,參考張慧英,《超級外交官─李登輝和他的務實外交》(臺北市: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6 年),頁 41-45。
[8]所謂「漢賊不兩立」,語出諸葛亮〈後出師表〉第一句話:「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蔣介石在 1955 年 7 月以書面方式答覆日本《朝日新聞》駐臺北記者提問時,以這五個字來表達他反對將「兩個韓國」或「兩個越南」模式套用在臺海兩岸之間,以防成為「兩個中國」。見秦孝儀主編,《蔣總統集》,第三冊(臺北市:中華大典編印會,1974 年四版),頁 2464-2465。蔣介石這種與中國共產黨政權勢不相容的外交政策,遂被稱為「漢賊不兩立」。
[9]1989 年 5 月亞銀年會在北京舉行,我國政府決定派遣財政部長郭婉容出席,事件梗概,參考周玉蔻,《李登輝的一千天:1988-1992》(臺北市:麥田出版公司,1993 年),頁 98-104。
[10]不論派遣張繼正出席馬尼拉亞銀年會,或是李登輝 1989 年 3 月訪問新加坡,以及郭婉容 1989 年出席北京亞銀年會,在國民黨內部都引起部分有力人士甚至是資深外交官員的反對。參考周玉蔻,《李登輝的一千天》,頁 51-60、103-105。
[11]〈中國國民黨現階段大陸政策〉,收入中國國民黨編,《中國國民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致詞、決議案彙編》(臺北市:中國國民黨,1988 年),頁116。
[12]〈中國國民黨政綱〉,收入中國國民黨編,《中國國民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致詞、決議案彙編》,頁 85-86。至於所謂「總體外交」,則為 1972 年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之後,開始倡導的一種新的外交方針政策,以試圖突破被逐出聯合國的困境。見李福鐘,《臺灣全志 ‧ 卷七 ‧ 外交志 ‧ 國際組織篇》,頁190-192。
[13]李登輝,〈立足臺灣放眼大陸胸懷全中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開會典禮致詞〉,收入李登輝先生言論集編輯委員會編,《李登輝先生言論集(八)》(臺北市:正中書局,1993 年),頁 308-309。
[14]〈中國國民黨現階段大陸政策〉,收入中國國民黨編,《中國國民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致詞、決議案彙編》,頁 119。
[15]1990 年 6 至 7 月間所召開的國是會議,其目標與大致經過,可參考國是會議實錄編輯小組編,《國是會議實錄》(臺北市:國是會議秘書處,1990年),頁5-18。
[16]國是會議實錄編輯小組編,《國是會議實錄》,頁 1091-1092、1094、1101。
[17]一張由總統府幕僚所繪製的國統會組織構想圖,顯示李登輝打算以國統會指揮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見「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第二卷「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總統府》,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1。
[18]「邱進益 1990 年 8 月 2 日上總統簽呈」,見「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第二卷「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總統府》,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1。
[19]陳長文曾在 1990 年 9 月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身分前往金門與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和國臺辦官員簽署「金門協議」,事先並未告知總統府,而是由行政院長郝柏村主導其事,李登輝對此頗為介意。見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臺北市:印刻出版公司,2001 年),頁 180-181。
[20]「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之構想」,見「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第二卷「 國 統 會 緣 起 與 組 織 建 置 」,〈 國 統 會 緣 起 與 組 織 建 置 〉, 檔 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1。
[21]「邱進益 8 月 7 日給李登輝總統報告」,「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第二卷,「 國 統 會 緣 起 與 組 織 建 置 」,〈 國 統 會 緣 起 與 組 織 建 置 〉, 檔 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1。
[22]「8 月 6 日會議紀錄」,「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第二卷,「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國統會緣起與組織建置〉,檔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
[23]涉及充當兩岸密使的說客,包括二十世紀上半葉中國政壇名士章士釗、作家曹聚仁,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援華飛虎隊陳納德將軍(General Claire Chennault)遺孀陳香梅等人。相關軼聞,參見魏承思,《兩岸密使 50 年》(香港:陽光環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5 年),頁 86-115;以及孔令濤,〈陳香梅傳遞國共和談六條件〉,收入《鏡報月刊(香港)》,1986 年 8 月號(1986 年 8月 10 日),頁 44-45。
[24]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頁 194-195。
[25]有關李登輝主政時期兩岸密使事件之來龍去脈,綜合參考魏承思,〈李登輝時代兩岸九度密談實錄〉,《商業周刊》,661 期(2000 年 7 月 24 日),頁 60-92;以及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頁 192-204。
[26]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頁 204。
[27]葉選寧父親葉劍英,1955 年解放軍授階時列名十位元帥之一,1971 年林彪事件發生後由毛澤東指定繼任國防部長,並於毛澤東死後與中共黨主席華國鋒聯手逮捕「四人幫」。因為父親關係,葉選寧在解放軍及所謂「太子黨」(或稱「紅二代」)中擁有極大影響力。
[28]「兩岸密使!曾永賢人生落幕 張榮豐揭 90 年代密訪中國內幕」(2019 年 12 月19 日),收入「自由時報」: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14143(2021/5/10 點閱)。
[29]有關金門協議談判及簽署過程,可參考王銘義,《不確定的海峽》(臺北市: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3 年),頁 158-168。
[30]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編,《“九二共識”歷史存證》(北京市:九州出版社,2005年),頁 40-41。
[31]1991 年 2 月 23 日國統會第三次委員會議在時任國策顧問陶百川的提議下,通過「國統綱領」文件,為臺灣與中國統一規劃了「近程─交流互惠階段」、「中程─互信合作階段」、「遠程─協商統一階段」等三步驟。由於國統會係總統之諮詢機構,並非政府法定機關,因此國統綱領事實上並不擁有任何法律效力。相關內容,參考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62-71。
[32]〈兩岸協商打擊犯罪 發表共識略有出入〉,《聯合報》,臺北,1991 年 11 月 6日,版 1。
[33]〈三天會商 馬拉松式激辯〉,《聯合報》,臺北,1991 年 11 月 7 日,版 3。
[34]歐陽聖恩,《再見,白手套──海基會二○○○日》(臺北市:商周文化事業公司,1997 年),頁 55-56。
[35]當時擔任《聯合報》採訪主任的周玉蔻,在她 1993 年的專書中稱:「黃昆輝出任陸委會主委,李郝之間的考量過程,未曾對外說明。」見周玉蔻 ,《李登輝的一千天》,頁 264。
[36]黃昆輝在國統會第七次委員會議上之發言,見國統會幕僚小組編印,〈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七次委員會議紀錄〉,頁 36-37,收入「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卷十五,「國統會委員會議」,〈國家統一委員會全體會議開會通知〉,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0000000A/0081/2050604/1/6/010 。
[37]日後 1993 年 4 月 29 日辜汪會談簽署之協議,正式名稱為《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
[38]周寧之所以知道我方將提出關於「一個中國」的數種表述方式,係稍早(9 月17 日)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陳長文之繼任者)前往廈門與海協會秘書長鄒哲開會見面時所透露。相關細節內容,參考歐陽聖恩,《再見,白手套──海基會二○○○日》,頁 70-72;方鵬程,《臺灣海基會的故事》(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2005 年),頁 79。
[39]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編,《“九二共識”歷史存證》,頁 55。
[40]蘇起、鄭安國主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臺北市: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3 年修訂三版),頁 40。
[41]蘇起、鄭安國主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頁 40。
[42]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93-94。
[43]蘇起、鄭安國主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頁 34-39。
[44]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95。
[45]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95-96。
[46]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頁 190。
[47]蘇起、鄭安國主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頁 42-46。
[48]包含兩岸掛號郵件查詢及補償事宜、政府公文書(協議中稱作「公證書」)使用認證,都是在 1993 年辜汪會談時達成並簽約的協議。
[49]李登輝受訪,鄒景雯採訪記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頁 182。
[50]根據總統府在 1990 年 9 月頒布的《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國統會委員會議應每兩個月集會一次。然而事實上,1993-1994 年整整兩年期間,國統會委員會議一次也沒有召開。1995 年至 1999 年間,也只是象徵性每年召開一次。參考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22-23 之國統會歷次全體委員會議召開時間表。
[51]固然國統會委員會議自 1993 年後即鮮少召開,然而國統會另設有「研究委員會議」和「幕僚小組」,其中研究委員會議主要由學者專家組成,擔負就特定議題進行專案研究的任務,因此即便 1993-1994 年間委員會議停止召開,但研究委員會議仍維持至少每年召開一次的頻率。見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23。另根據國統會研究委員並身兼幕僚小組研究組組長曾永賢的口述,國統會實際運作的 9 年期間,全體研究委員一共承接並提出了四十幾項專案報告,對於李登輝總統在外交及中國政策的決策上,有相當的助益。見曾永賢口述,張炎憲、許瑞浩訪問,《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生訪談錄》(臺北市:國史館,2010 年),頁 227-232。由此可見,李登輝固然從 1993 年起不再重視國統會委員會議的象徵性角色,但對於由學者專家組成的研究委員會議,李登輝仍倚重其研究分析的功能,並維持其正常運作。可以說,這也是李登輝務實性格的另一層面表現。
[52]李元簇、連戰、丁懋時等人在會議上的意見,以及李登輝最後所做總結,見「總統府國家統一委員會簡報會議紀錄」,「國家統一委員會檔案」,卷四,「國家統一委員會委員及研究委員聘解任」,〈國家統一委員會委員及研究委員聘解任〉,《總統府》,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0000000A/0079/2050602/2。
[53]〈陳水扁總統就職演說全文〉,《自立晚報》,臺北,2000 年 5 月 20 日,版 4。
[54]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161。「國統綱領」1991 年曾送行政院第 2223 次會議通過,所以依程序,「終止適用」必須再送行政院查照。
[55]李福鐘,《國統會與李登輝大陸政策研究》,頁 168-169。
[56]有關兩蔣(蔣介石與蔣經國)的威權統治概述,參考李福鐘,〈蔣經國晚年接班危機與威權體制鬆動〉一文之前言,《臺灣風物》,第 71 卷第 3 期(2021 年 9月),頁 57-62。
[57]筆者曾於另文提出兩蔣威權體制的明確起迄時間,即從 1949 年 5 月頒布臺灣省戒嚴令起,迄 2000 年國防二法(《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完成立法,政黨組織依法退出軍隊,以及同年發生第一次政黨輪替,威權時代的「以黨領政」模式戞然而終,臺灣歷史上的威權體制才真正落幕。見李福鐘,〈蔣經國晚年接班危機與威權體制鬆動〉,頁 60。就此而言,其實在李登輝執政的 1988-2000年間,固然已進入所謂「後威權時代」,然而威權統治的遺緒並未完全結束。
[58]自 1987 年 11 月開放兩岸探親開始,臺商前往中國投資漸成趨勢,尤其 1990 年代起在鄧小平「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政策指導下,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決策層極力吸引外資,臺灣資金亦源源不絕前進中國。對於這一發展,李登輝並未嚴加禁止,但仍於 1996 年 9 月拋出「戒急用忍」主張,限制高科技、金額過鉅之投資案前往中國。本文限於篇幅,無法一一詳細討論,但筆者認為,即使在臺商大規模西進投資的問題上,身為經濟學家的李登輝,仍然採取了務實原則,遵循謀求臺灣產業轉型及新世代產業本土扎根的決策主軸。這一施政路線的正確性,就 2020 年前後臺灣高科技產業逐漸完成產業轉型的情況來看,是可以被肯定的。
